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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8-21 作者: 西藏大学科研处

各学院:

为落实《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专家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项目形式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任务申报,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要求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一般不设立课题,设置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tibetsti.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tibetsti.cn)审核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并提交给科技厅

——项目申请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和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申报经费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三)2025年度自治区外国专家项目申报采取“线下受理、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具体详见申报指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同一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等),同一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指南方向。

2.项目申请人同期主持和申报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同一计划类别项目同期只能主持或申报1项。指南中项目类别为“基地与人才”“重点研发及转化-战略研究”的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项目申请单位

1.每个项目的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各学院自行审核推荐。

、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应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西藏转化应用。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如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须事先审查报批的科研活动,由申报单位事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三)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

1.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单位出具的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2.联合申报协议(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公章),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3.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绩效目标表(须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项目无须提交);

4.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5.牵头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6.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须提供同领域1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推荐信;申报第二青藏科考项目(申报指南27.1、27.2)须提交拓展第二次青藏科考相关领域野外科学考察研究政策依据和第二次青藏科考阶段性成果;

7.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8.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项目无须提交);

9.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接收纸质材料(外国专家项目除外),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请项目申请人和各单位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tibetsti.cn)申报、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组织申报。

——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9月7日(周五)18:00前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提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9月9日(周一)18:00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科研处(1055204686@qq.com)。逾期不予受理,本单位申报项目全部无效。

(三)申报附件获取方式。

1.请各有关单位以项目申报人账号(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tibet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2.也可在西藏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或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中查看通知的附件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四)咨询方式

高飞13908996979

索朗吉宗15021150889

电子邮箱:1055204686@qq.com

附件:

附件1:2025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5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5年西藏自治区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推荐单位承诺书

附件5: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6: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绩效目标表

附件7: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

附件8: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