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4 作者: 西藏大学科研处
各学院:
为落实《关于 2022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藏科发〔2019〕132 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78 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藏科发〔2020〕176 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未验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14日-15日期间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藏科发〔2020〕176 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附件2)电子版、项目成果电子版、任务书电子版、财务决算表(盖章签字)电子版和报账流水单电子版到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2.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结项答辩PPT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3.本次项目结项验收将采取线上验收方式,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装订要求
结项验收后,每个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装订3本,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蓝色封皮胶装成册,各材料清单之间标题明确,用隔页纸分 离;
2.材料装订顺序:结项封面(附件1)、任务书(复印件)、结项材料(附件2)、项目成果、财务决算表(盖章签字)和报账流水单(盖章)、其它项目佐证材料。
三、联系人
高飞 吉宗
联系电话: 13908996979 15021150889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