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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告2021-2023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3-11-26 作者: 西藏大学科研处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拉科发[2020]27号)、《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拉科发[2020]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填报2021-2023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按照《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拉科发[2020]26号)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编报年度报告要求,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对项目执行期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报告”规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对2021-2023年度需提交年度报告的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遴选,我校需提交年度报告的项目共计7个,全部为2023年度项目 (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

(一)项目年度报告着重从组织实施角度,围绕项目任务书的内容报告项目年度重要进展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的总体目标及考核指标实现程度,一体化组织实施及管理运行情况,人员、资金等支撑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和各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等,并报告年度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突出进展等。项目年度报告需填报2023年全年进展情况以及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的总体进展情况。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本通知后,于2023年12月6日参照“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写提纲(附件2),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将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加盖学院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到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至善楼B41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吉宗(科研处)

联系电话:0891-640503913908996979、15021150889

附件1:需填报项目年度报告清单(-西藏大学)

附件2: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模板)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