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大官网 / 学校邮箱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平台 >> 正文

校级——依法治藏协同创新中心

时间:2021-11-09 作者: 西藏大学科研处

名    称:西藏大学依法治藏协同创新中心

成立时间:2016年

级    别:校级

建设单位:政法学院

负 责 人:张兴堂  高大洪

 

该中心成立于2016年,由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法学会、西藏大学共同建立“依法治藏协同创新中心”,为开展法学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学术研究及法治政策咨询提供合作和发展的平台。

该协同中心成立后,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西藏自治区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西藏大学牵头,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具体负责,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司法活动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一是协同开展依法治藏等方面的课题研究。组建大团队、争取大项目,努力在西藏地方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重大研究成果方面实现突破,成为依法治藏的新型高校智库,成为西藏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的重要基地;二是协同开展民族法学学科建设。围绕西藏地方法治建设、西藏地方法治史、藏族习惯法等学科研究方向,大力开展学位点、师资队伍、人才培养体系、学科基地以及学术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力争把该学科建设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西部地区领先的特色优势学科;三是协同培养高层次人才。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等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共同设计培养方案、协同授课、人员互聘等方式联合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民族法学博士研究生,为西藏政法战线输送高层次紧缺人才。四是开展司法活动服务咨询工作。西藏大学政法学院与法院、检察院共同建立疑难案例定期研讨机制,双方互派专家进行法律实务方面的研讨和研究合作,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教学科研与审判、检察实务的良性互动,资源共享。四是加强同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律师学院的沟通和联系,联合开展藏汉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教育培训工作。

协同创新中心设在西藏大学,办公机构和联络机构设在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一名领导和西藏大学一名副校长担任,由西藏大学政法学院一名法学学科带头人和自治区法学会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研究人员由专职人员(全职专家)、兼职人员(外聘专家)组成,人员主要来源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西藏大学和西藏自治区法学会的干部、专家和学者。

“十四五”期间,中心围绕西藏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问题,自主设立一般课题20项、重点课题4项,完成研究报告20篇,咨询报告4篇并提交有关部门。依托该中心课题,共发表学术论文32篇,出版专著4部。举办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2次。完成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课题《西藏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提交了15万字的研究报告和相关咨询报告。开展立法论证20余次,提交立法评估报告3篇。培养博士生5人,硕士生100余人。